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行政处罚程序 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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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结合近年来总局职责调整和行政处罚工作实际,我们对现行的《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20号)进行了全面修改,起草了《广播电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广电总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086。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cfgs@nrta.gov.cn。 3.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10-8609328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 2.关于《广播电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1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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