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厅堂扩声系统设计标准》 局部修订工作完成并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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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国家标准《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2006)局部修订的条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划财务司组织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组织开展该标准的局部修订工作,主要增加了观众厅效果声系统、舞台扩声及返听系统的设计内容,完善了音频电气系统相关特性指标。该国家标准名称修改为《厅堂扩声系统设计标准》(gb/t50371-2006),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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