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公开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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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推动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866)。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cfgs@nrta.gov.cn。 3、请传真至010-8609328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1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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